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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老赖”欠钱不予偿还,恶意转移财产属无效

文字:[大][中][小] 2017-2-13    浏览次数:1058    
    余某因在巢湖市某混凝土公司处购买货物拖欠货款拒不支付,巢湖市某混凝土公司将余某诉至法院,后经法院调解,作出(2015)巢民二初字第0000号民事调解书,余某承诺按期偿还巢湖市某混凝土公司60万,但余某并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巢湖市某混凝土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余某将其名下所有的唯一住宅房屋秘密转移至其子李某名下,并且以明显低于市场交易价进行转让,余某的行为致使巢湖市某混凝土公司的权益严重损害,后巢湖市某混凝土公司委托昊华律师事务所郑学锋律师进行全权代理,郑学锋律师团队提出观点:余某与李某恶意串通转移房产,致使巢湖市某混凝土公司的权益至今无法获得执行,极大损害了该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余某与李某之间转让房产行为应当为恶意串通,逃避债务行为,应当予以确认无效;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余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并且分析了相关的利害关系,遂与巢湖市某混凝土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将欠款60万元一次性支付至巢湖市某混凝土公司,巢湖市某混凝土公司在郑学锋律师团队的代理下圆满实现自己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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